【稅制改革建議的基本誤點】
關於開徵商品及服務稅的建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http://www.taxreform.gov.hk/chi/document.htm ),有著兩大基本誤點,政府必須正視。
1. 公平但不平等的原則
政府一直公開地強調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可以令到稅制更公平 。稅基的擴闊和納稅者的增加確可以令稅制更公平因為這攤分了繳稅負擔,可是卻忽略了平等問題。稅制除了是可以體現公民責任外,它也是一種調節民生的工具。通過稅收,政府可以把所得資源重新分配,用以平衡社會的貧富差距,各階層人民得以和諧安居而不致互相排斥。然而政府的新建議是寬上緊下,把原來屬於上層的繳稅負擔轉移到中下階層的市民身上,間接進一步擴闊貧窮差距。而所謂『消費開支越大,繳稅額就越高』 的公平原則其實是不平等的根源。因為只要從收入與基本生活開支的比例著眼看一看,我們就知道上、中、下階層的負擔是完全的大不同。特別是低下階層,其收入的大部份主要是用來應付基本生活開支,一旦開徵新稅項,他們的日常生活負擔勢必百上加斤。
此外,政府在『支付能力』 的問題上看得過於簡單。政府認為一旦消費就代表了有「支付能力」,可惜忽略了消費上的「可選擇」和「無可選擇」的問題。低下階層對維持基本生活上的消費是「無可選擇」的,只要想生存,他們無論有沒有能力都得消費,否則就是死路一條。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基本生活開支越大,繳稅額就越高,生活就越艱苦。;那麼為了不增加「無可選擇」的基本生活開支,最直接的做法就是考慮節育去停止或減少家庭人口的増長,香港的人口老化問題有可能因而更趨嚴重。
政府指出『稅基可以隨市民消費增加而擴大,即使人口老化,也不受影響』 ,可是忽略了退休者的『支付能力』問題。退休者所依賴的主要是積蓄和強積金,基本上已經是只有支出而沒有收入,將他們一起與勞動人口羅入繳稅網,實際上是不平等的。
2. 增加國際競爭力成疑但卻會打擊本地零售和服務業
政府強調新稅制可以『保持香港的競爭力及低稅營商環境』 ,這個說法似是而非。開徵商品及服務稅表面上可以廣開政府的收入來源從而減低對企業直接稅的依賴,可是實際上只是朝三暮四的數字遊戲。因為企業雖有可能得以減少繳交直接稅例如利得稅,但另一方面它又要在本土的商品及服務的買賣活動上納稅。雖說所繳稅項可以轉架到最終消費者身上和可以在過程中申請抵銷或扣減,但其行政過程中的人力和時間上的額外投入亦直接產生成本,這間接又令到營商的過程變得瑣碎而複雜。因此,從現行稅率所得的寬減也可能彌補不了為配合新稅制所帶來的額外支出和資源投入。能否因進一步塑造額低稅營商環境而增加國際競爭力成疑,但增加營商行政上的複雜性就是必然的。
眾所周知,香港人北上到大陸消費成風,主原因是兩地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差距大。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只會把此差距擴大,從而吸引或迫使更多港人北上消費。這將會打擊本地零售和服務業,長遠有可能引致惡性循環而嚴重影響失業率和經濟。
總括來說,開徵商品及服務稅雖然可以擴闊稅基和穩定稅收,但同時間這增加了社會的不平等和擴大了貧富差距。在複雜的新稅制下,營商環境未必會受到低稅的優惠,但本地的零售和服務業卻將受打擊。
1. 公平但不平等的原則
政府一直公開地強調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可以令到稅制更公平 。稅基的擴闊和納稅者的增加確可以令稅制更公平因為這攤分了繳稅負擔,可是卻忽略了平等問題。稅制除了是可以體現公民責任外,它也是一種調節民生的工具。通過稅收,政府可以把所得資源重新分配,用以平衡社會的貧富差距,各階層人民得以和諧安居而不致互相排斥。然而政府的新建議是寬上緊下,把原來屬於上層的繳稅負擔轉移到中下階層的市民身上,間接進一步擴闊貧窮差距。而所謂『消費開支越大,繳稅額就越高』 的公平原則其實是不平等的根源。因為只要從收入與基本生活開支的比例著眼看一看,我們就知道上、中、下階層的負擔是完全的大不同。特別是低下階層,其收入的大部份主要是用來應付基本生活開支,一旦開徵新稅項,他們的日常生活負擔勢必百上加斤。
此外,政府在『支付能力』 的問題上看得過於簡單。政府認為一旦消費就代表了有「支付能力」,可惜忽略了消費上的「可選擇」和「無可選擇」的問題。低下階層對維持基本生活上的消費是「無可選擇」的,只要想生存,他們無論有沒有能力都得消費,否則就是死路一條。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基本生活開支越大,繳稅額就越高,生活就越艱苦。;那麼為了不增加「無可選擇」的基本生活開支,最直接的做法就是考慮節育去停止或減少家庭人口的増長,香港的人口老化問題有可能因而更趨嚴重。
政府指出『稅基可以隨市民消費增加而擴大,即使人口老化,也不受影響』 ,可是忽略了退休者的『支付能力』問題。退休者所依賴的主要是積蓄和強積金,基本上已經是只有支出而沒有收入,將他們一起與勞動人口羅入繳稅網,實際上是不平等的。
2. 增加國際競爭力成疑但卻會打擊本地零售和服務業
政府強調新稅制可以『保持香港的競爭力及低稅營商環境』 ,這個說法似是而非。開徵商品及服務稅表面上可以廣開政府的收入來源從而減低對企業直接稅的依賴,可是實際上只是朝三暮四的數字遊戲。因為企業雖有可能得以減少繳交直接稅例如利得稅,但另一方面它又要在本土的商品及服務的買賣活動上納稅。雖說所繳稅項可以轉架到最終消費者身上和可以在過程中申請抵銷或扣減,但其行政過程中的人力和時間上的額外投入亦直接產生成本,這間接又令到營商的過程變得瑣碎而複雜。因此,從現行稅率所得的寬減也可能彌補不了為配合新稅制所帶來的額外支出和資源投入。能否因進一步塑造額低稅營商環境而增加國際競爭力成疑,但增加營商行政上的複雜性就是必然的。
眾所周知,香港人北上到大陸消費成風,主原因是兩地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差距大。開徵商品及服務稅只會把此差距擴大,從而吸引或迫使更多港人北上消費。這將會打擊本地零售和服務業,長遠有可能引致惡性循環而嚴重影響失業率和經濟。
總括來說,開徵商品及服務稅雖然可以擴闊稅基和穩定稅收,但同時間這增加了社會的不平等和擴大了貧富差距。在複雜的新稅制下,營商環境未必會受到低稅的優惠,但本地的零售和服務業卻將受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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